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广贤文》里更是有句名言“孝顺还生孝顺子,忤逆还生忤逆儿”,可见孝顺需要示范性和传导性,只有自己以身作则,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给我们的后辈树立起榜样。
当父母年迈之时,他们需要子女物质和精神上的帮扶,这是孝道的应有之义,任何为人子女都不能找任何理由予以推脱不顾,一个人如果连孝顺父母都要找借口卸责的话,那么相信他也是一个缺乏基本良知的人,最终也会被道德所谴责。年过七旬的李爱萍(化名)老人在年中秋节过后不幸患有中风,所幸当时二女儿张美玲(化名)在家及时发现并送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母亲中风以来,生活无法自理,这两年以来都是二女儿张美玲和三儿子张伟强(化名)照顾,姐弟二人轮流出钱出力伺候母亲,唯独不见张家大儿子张一鹏(化名)的身影。李爱萍说长子张一鹏两年来对她不管不问,没有尽到一丁点孝道,张美玲和张伟强也指责大哥毫无担当,枉为长子,他们二人也都有家庭,坚持了2年,实在是力不从心,他们需要大哥每个月出元共同负责母亲的赡养事宜。
二女儿张美玲表示母亲每个月的医药费需要-元左右,生活费最低也要元,考虑到母亲3个子女都有家庭和生活,确实很难24小时照看母亲,所以他们打算为母亲请一个保姆来照顾,七七八八费用算下来一个月差不多需要元。张美玲承诺只要大哥和三弟每人每个月拿出元即可,剩余不足的部分她来全额承担,张美玲声称大家都不容易,她目前每个月的退休金不足元,为了赡养母亲,她已经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目前借住在姨妈家继续打工赚钱,所有的费用都用来给母亲生活和治疗,她认为只要母亲晚年幸福,就是她为人儿女的幸福。三儿子张伟强也表示大哥有正式单位,而他也是一个打零工的普通人,干一天活拿一天钱,一个月不吃不喝也仅有元,为了母亲的晚年,他也愿意尽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
二女儿和三儿子的表态赢得了在场调解员的赞誉,可是大儿子张一鹏却面露难色,他说之所以2年没有赡养母亲,因为母亲之前做了十几年的保姆,肯定有一笔不小的积蓄,张一鹏表示自己的老婆要求母亲先花光积蓄再谈子女出钱赡养,再者,母亲做了十几年保姆却没帮他带孩子,这也是让他很不满的地方。一旁的老母亲李爱萍解释自己之前做保姆的时候,工资一个月才元,早就用于了家庭日常开销,三儿子张伟强也为母亲发声表示,母亲有多少钱那是母亲自己的事,做子女的不应该惦记,自己和二姐都愿意倾尽所有赡养母亲,大哥没有理由推脱,何况元一个月根本不多。
这时,张一鹏又大倒苦水表示自己一个月才元,老婆一个月0元,如果给母亲元,自己根本不够生活,他的能力只能每个月给元,张一鹏还抱怨弟妹为母亲找保姆伺候,认为是白花钱,不如子女3人轮流照顾。可是调解员质问如此一来,3个子女很难周到地照顾老母亲,张一鹏则声称那也没办法,有困难也要克服,再者,他说家中经济大权在老婆那里,给多少钱他说了不算,元是他的承受底线。
调解员好说歹说张一鹏就是不同意,他坦诚除了上述原因以外,他还有一个重要的心结,原来当初母亲老宅拆迁,他原本打算房子只分给他和弟弟两个儿子的名额,这样两个人不仅都有房子,而且还能拿到一笔钱。结果母亲非要自己也要分一套房子,最终他和弟弟每人拿了平的安置房,母亲拿了45平的安置房,结果他和弟弟反而还倒欠了一笔钱,张一鹏说母亲不仅不拿出自己的积蓄使用,房子又不听他的安排,这样的母亲太会算计,根本不懂得为子女着想。
正是这件事让他耿耿于怀,张一鹏表示如果当初母亲不坚持单独分一套房子的话,就没有那么大的经济压力,这一切都怪母亲,所以他才不愿赡养母亲,母亲李爱萍听闻后怒不可,她当场扬言“谁对我好,我把房子给谁”。这句话震慑住了在场所有人,据了解,目前张一鹏和弟弟居住的安置房都在母亲名下,母亲拥有完全处置权,调解员对张一鹏展开批评,认为他住着母亲的房子还不心怀感恩,反而以此为要挟,实属不该。
调解员的一番话点醒了张一鹏,最后,他不再坚持对母亲不管不问,同意每个月支付元赡养费,子女3人当场签署了协议书,看到大儿子终于妥协让步,母亲李爱萍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也是每个为人子女的应有之义,动物尚有乌鸦反哺和羔羊跪乳的美谈,何况人乎?即使退一万步讲,子女应该有具备起码的人性和感恩之心。长子张一鹏拒绝出钱出力赡养老母亲,并为此翻起了陈年旧账,指责母亲不帮自己带孩子,母亲的积蓄没有拿出来用,以及分配拆迁房的时候没有听从自己的意见,从这一系列的所作所为来看,身为儿子,他似乎完全颠倒了自己的角色。
作为父母,他们将子女拉扯长大并赋予谋生自主的能力之后,这意味着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他们没有帮子女抚养孙辈的义务,帮忙是情分,不帮也是本分,可是很多子女却不以为然,反而认为父母不帮自己带孩子就是不讲情面,甚至怀恨在心,迁怒于父母的养老问题。这种错误的思想理念让赡养问题陷入一个观念危机之中,急需要予以纠正,除此以外,父母的财产应该由父母自主决定,无论他们如何分配,那是父母的自由和权利,子女不应横加干涉和阻扰,从长子张一鹏不满的情绪中,我们不难发现在他的理念中,老母亲成了他的提款机,并且还认为理所应当。
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而言,子女都应该无条件赡养父母,并且不能人为设置任何门槛,父母给了子女生命并将子女抚养成人,这足以显示出父母的称职,或许养老防老的说法有些过时,但是“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道德传承理念不应被抛弃。我国自古以来都比较重视和强调孝道,如果谁对父母不好,必然会受到唾弃和谴责,为人子女,当父母年迈之时,正如我们年幼需要父母的时候一样,我们应该张开翅膀,为年老的父母遮风挡雨,这是我们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最佳时机,也能让我们感到自己被父母需要的成就感。
古人有句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或许显得太过广义,古人都能重视父母以及其他一切老人,作为文明社会的现代人,最起码我们还是需要将自己的父母赡养和照顾好,这是我们的本分,也是父母对我们的基本需求,更是社会赋予我们家庭的责任与期望。你们如何看待长子张一鹏翻旧账的做法?对于他指责母亲不帮他带孩子、看病应该先花母亲自己的积蓄以及拆迁分房不听自己安排的诸多言论,你们有何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谢谢!
文
培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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